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
2、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
3、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
4、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
5、家庭人均收入在市区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6、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精神、智力非重度残疾人
注意:困难残疾人所享受省确定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市确定的对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增发的倾斜性养老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市区低保标准的38%发放生活补贴;
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市区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
3、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市区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对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市区低保标准的上述重度残疾人,参照市区低保标准差额补足生活补贴;
4、家庭人均收入在市区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市区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
5、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精神、智力非重度残疾人,按市区低保标准20%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