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兴创业扶持资金包括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租金补贴。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补贴标准为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和企业社保补贴吸纳的对象不得重复);
2.创业租金补贴的补贴
申请条件:
①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
②创业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注册登记负责人)。
③创业者与租房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
④创业者在自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补贴标准为根据经营场地年租金按年度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起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