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宜兴丁蜀镇公租房申请条件+时间+租金

地方特产2022-09-17 22:22:36未知

  经研究决定,“新城嘉园”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接受第二批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31日。

  二、受理地点:

  丁蜀镇东贤中路便民服务中心64号窗口 电话:87400629。

  申请表格领取地点:丁蜀镇各社区服务窗口。

  三、房源介绍

  “新城嘉园”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丁蜀镇东贤北路西侧、通蜀中路南侧,用于本次配租公告的公共租赁住房一共33套,其中约55m2的一室户26套、约80m2的两室户7套。所有房源,精致装修,配备基本厨、卫电器设备,能满足入户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配租对象

  “新城嘉园”三期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丁蜀镇辖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以下家庭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

  五、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1、具有丁蜀镇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现行标准为46800元);

  3、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2009年12月31日以后住房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以及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住房转让面积,应计入申请家庭的原住房面积)。

  (二)低收入以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条件:

  具有丁蜀镇城镇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低保或特困职工家庭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2、低收入(现行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8800元)无房家庭。

  (住房含父母或子女的房屋和承租公有住房;非因特殊困难转让不满三年的家庭成员自有房屋;2007年12月31日以后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

  四、配租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分档配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按家庭人口数量划档,不同档类的家庭享受不同户型的保障房。

  2、异档调剂。若同一个保障房小区或同一批次申请内的某种档类的户型套数不足,则该档类家庭可选择轮候等待,也可在政府提供的可允许异档调剂的房源内选择向上一档类或向下一档类户型的保障房。

  3、差别租金。保障家庭异档调剂选择上一档类户型保障房,超出应享受档类户型面积部分实行不同租金标准。

  4、无房优先。在同一批次的申请中,若房源不足,优先保障无房家庭。

  (二)分档配租

  1、按申请家庭人口分为二档:第一档为1到2人户家庭;第二档为3人及以上户家庭。

  2、户型标准:第一档家庭配租一室户;第二档家庭配租二室户。

  3、调剂办法:考虑到配租家庭的实际居住需要,单亲2人家庭在房源类型许可的情况下,可自愿选选择二室户房源。

  (三)担保人制度

  在配租过程中,承租人必须提供担保人,由担保人对承租人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提供保证担保,对承租人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的本金及利息、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公共水电能耗等费用、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担保人为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个人或有退休工资的退休人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由出租方、承租人及担保人三方共同签订。

  五、租金收费标准

  (一)租金收费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8元/月·m2。

  2、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5元/月·m2。

  3、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另计。

  (二)异档调剂超面积部分费用

  1、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应享受户型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5元/月•m2收取;向上一档的超面积部分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8元/月•m2收取。

  2、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享受户型租金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8元/月•m2收取;向上一档超出面积的部分按优惠市场租金标准11元/月•m2收取。

  (三)其它费用

  入住后所产生的水、电、气、通信、有限电视、网络、公摊能耗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交纳。

  咨询电话: 87991211、87963965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

本文标签: ,住房  ,家庭  ,租金  ,标准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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