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落实出租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乘客规范佩戴口罩的通知》,11月9日起执行:
1、乘客上车要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11月9日起乘客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才能登车出行
2、乘客不遵守,驾驶员可拒载
对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提供运送服务
注意:对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或者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由同行人员代为申领并出示“健康码”,或者提前打印好14天有效期内的健康码,上车前主动出示绿码后乘车。
《通知》还要求出租企业为驾驶员配备工作口罩并随车配备一定数量应急口罩,必要时供乘客应急使用。无视戴口罩等要求,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1、向中高风险区出车,从严从重处理:
①出租企业要立即全面暂停出租汽车中高风险地区经营业务
②巡游车驾驶员不得擅自承接中高风险地区业务
③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派单行为
④一经发现,将对相关驾驶员及企业进行查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2、发现涉嫌非法运营,予以顶格处罚:
①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严禁向未取得许可的车辆、驾驶员派单
②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出租企业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涉嫌非法运营的,立即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
③《通知》明确,11月9日起每日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未规范佩戴口罩和立案处罚情况,以“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形式通报出租企业和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