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1、办理机构: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实行属地管理,即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办理。
2、提供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二、外来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1、办理机构:外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即到居住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办理;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2、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三、有创业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创业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月至5月份按此办理。
(一)本地学籍的
1、办理机构:向所在高校申请,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按高校法人登记地向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代为其申领;
2、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及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二)非本地学籍的
1、办理机构:到创业注册地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所)申领;
2、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营业执照及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办理《就业创业证》其他说明:
1、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6月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
2、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各类在校学生,不得办理就业登记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类大学、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习、见习期间不得拿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办证。
四、《就业创业证》遗失补办
持证人员《就业创业证》遗失,一律登报挂失后,凭发票(或复印件)办理补发手续,本地人员在原发证机构或户籍所在地劳动所办理,外来人员在原发证机构或居住地所在地劳动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