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条件+标准

地方特产2022-09-17 10:08:26未知

  根据《关于加快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就〔2020〕2号)等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辟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政策绿色通道,劳务派遣企业经书面承诺,可不提供相关补贴资金归属协议等,切实为有关企业减轻负担。

  返还条件和标准

  对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且2019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通过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返还。

  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到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企业裁员率标准暂按苏州市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4%执行。

  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单位退休人数-上年度单位死亡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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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企业  ,失业保险  ,失业率  ,年度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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