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7 05:04:13佚名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度参与我市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并在我市鉴定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紧缺高技能人才以《2019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为依据。

  三、奖励标准

  对参与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单位,按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培养量给予单位奖励。培养高级工5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增加50人增补1万元;培养技师2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增加20人增补1万元;培养高级技师1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每增加10人增补1万元。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原件)报送至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产业与技能人才培训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Word档发送邮箱dingad@siphrd.com,并抄送至masj@siphrd.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丁老师 62868398

  马老师 6660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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