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退捕渔民可直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困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
个人篇
0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已认定就困人员,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退捕渔民。
♦补贴标准:每月补贴491元,其中,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每月补贴654元。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其中,2009年1月1日后首次申请补贴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不超过60个月。2020年1月1日起,对就困人员享受政策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延长1年。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02、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登记失业,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本区户籍退捕渔民。
♦补贴标准: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自办实体注册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03、开业补贴
♦享受对象:登记失业,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本区户籍退捕渔民。
♦补贴标准:总计10000元,在稳定经营满六个月、一年时分两次发放。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自办实体注册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04、创业基本运营补贴
♦享受对象:登记失业,利用自有房屋创业的本区户籍退捕渔民。
♦补贴标准:最高给予200元/月的水、电、宽带等费用补贴。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水、电、宽带等缴费发票(发票总金额须超过年度补贴总额),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场地实景图片,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自办实体注册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05、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享受对象:登记失业,租用场地创业的本区户籍退捕渔民。
♦补贴标准:最高给予5000元/年的租金补贴。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租房合同,租金税务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场地实景图片,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自办实体注册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06、免费培训
登记失业的本区户籍退捕渔民可参加免费技能培训、SIYB创业培训、创业大讲堂,可至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名。
07、“获证奖补”技能培训
♦享受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含视同缴费),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全国查询系统上验证,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补贴标准:1000元—4500元不等,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上浮30%。
♦所需材料:身份证,市民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领表》。
♦办理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南天成路77号2楼209室)。
♦联系方式:67591901。
用人单位篇
0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当年招用退捕渔民(须认定就困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全额补贴。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其中,2009年1月1日后首次申请补贴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不超过60个月。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身份证。
♦办理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南天成路77号2楼209室)。
♦联系方式:67591960。
0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在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补贴标准: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实行简易程序,无需企业申请。
♦联系方式:6759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