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档案转入办理指南 张家港档案转出

地方特产2022-09-16 22:25:40佚名

  接收归档材料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的有关规定,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二、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1、履历材料;2、鉴定材料;3、学历、职称材料;4、党、团材料;5、奖惩材料;6、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7、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三、人事代理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形成的上述归档材料送交我中心代理部。

  四、归档材料与档案原有材料相矛盾、手续不全的,应予回退、销毁或补办。

  出具各类证明

  一、人事代理合同期限内,个人代理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员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至人才中心二楼210档案室开具证明。

  二、我中心主要出具以下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存档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学历证明等。

  单位阅档

  用人单位的阅档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我中心二楼210档案室审阅、借用本单位员工的档案,以及复印相关材料。

  借阅党员材料

  预备党员借用预备党员材料转正时,需提供身份证及由转正党委出具的介绍信。如在张家港市以外地区转正的,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复印件。预备党员材料必须半个月内归还。

  转递制度

  一、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本人自带。

  二、转递档案统一使用<<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按所列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三、索取档案凭加盖索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索取干部档案通知单>>办理索取手续。

  四、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五、转至外省市:当事人需要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档案关系转为个人委托代理且不欠费。工作未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调档,先办理改派手续,凭新报到证(或改派手续)和接收地人事部门的调档函,缴齐档案代理费,办理调档。

  六、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录用人员调档,凭《调档函》和录用材料(公务员凭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退休手续办理

  我中心代理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本人填写“退休申请表”。单位代理的持单位介绍信来调档,个人代理的由我中心代为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需准备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手册。4、IC卡。5、一寸照片。

  转制医院工资升级审核

  一、调整工资:每年工资加一档于隔年1月份调整,工资表由单位填好盖章,交由我中心审核、盖章、存档。

  二、职称晋升:工资表由单位填好盖章,然后交由我中心审核、盖章,最后经工资科审批盖章、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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