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观察申请方法:
1、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提前3天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
2、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居家观察。
3、社区对居家观察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出具《居家观察告知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等措施,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并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
对擅自外出、隐瞒谎报病情的,将依法处置。也欢迎居民群众进行监督。
居家观察人群: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经医学评估,且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者,可采取居家观察。
居家观察条件:
“一户一人或一家”,即同一家庭中,居家观察对象和非居家观察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承诺一起居家观察的,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全家人都需要居家观察的,也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