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规定,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综合考量流动人口子女入医所需的基本条件,设定达标积分值,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现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医资格达标积分值为300分。
符合积分入医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于6月1日至8月20日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
地方特产2022-09-16 20:39:51佚名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规定,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综合考量流动人口子女入医所需的基本条件,设定达标积分值,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现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医资格达标积分值为300分。
符合积分入医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于6月1日至8月20日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