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失业保险金办理指南 苏州相城区失业金领取标准

地方特产2022-09-16 20:11:51未知

  失业保险金办理

  受理对象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主管部门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 13:00-16:45

  受理渠道

  区人管中心服务大厅: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

  一张网:http://szxc.jszwfw.gov.cn/

  联系电话

  67591962

  所需材料

  1.本地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参保的人员: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

  (2)《苏州市相城区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参保的人员:

  (1)《苏州市相城区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表格下载

  1.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本文标签: ,的人  ,原件  ,申请表  ,苏州市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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