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报 材 料
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单位对外公开发布的引才政策;
●单位《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
被引进人才须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
●学历、学位证书;
●人才资质证明文件;
●职称证书;
●年薪协议和劳动合同;
●个人参保证明;
●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工薪收入银行流水(采取协议年薪制申请引才补贴的单位须提供,首次申请须提供被引进人才自引进当月至申请当月明细,非首次申请须接续提供上一申报年度已获评补贴月份至申请当月明细);
●单位支付安家(购房)补贴凭证(采取安家购房补贴申请引才补贴的单位须提供);
●人才到岗前上一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彩色)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申 报 受 理+网 申 入 口
今年首次采用网上申报,申报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登录“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ccrc.rcsz.gov.cn),进行单位注册,进入“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页面,选择“高校院所引才”申报端,按要求在“单位申报信息”处填写单位信息,在“奖励申报信息”处填写被引进人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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