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借调、外派的职工,由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拓展阅读:西安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1、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1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777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1950元/月;
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1850元/月;
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1950元/月执行。
2、比例:5%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