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才优先购房资格认定(苏州高新区人才优先购房资格认定办法)

地方特产2022-09-16 15:09:29未知

  资格认定

  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登记认购人的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信息截图打印。

  开发企业将登记认购的人才家庭各类信息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接件后由各部门依职能进行核实。

  区住建局将通过认证的申请人名单在住建局网站公示,开发企业将名单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2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申请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资格如下:

  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

  2、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备注:

  1、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2、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本文标签: ,申请人  ,住房  ,家庭  ,苏州  ,子女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