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
1、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
2、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3、地方国有企业人员;
4、民营企业人员;
5、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目前,APEC21个经济体包括:
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
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