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委书记
求助郑州公租房8年后不给住了?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们打工的买不起房,具本地宝传闻说~外地户口在郑州租赁公公租房8年后,就不给住了,伴随着家园的失守,一系列的家庭和和社会问题就会出现!而这里只谈家庭问题。
我们孩子在附近上学,工作在附近上班了,我们虽然力量微薄,但我们也为郑州的发展挥洒了青春!托家带口住不上合适房子的现象就出现了,这些原本住在城中村的打工仔,在失去城中村后,将再次失去临时家园!勉强租个商品房,一月工资看看还剩多少,夫妻工资3500+3000=6500
开支明细;
儿子大学学费和生活费3000元/月,女儿小六800元/月(不敢补习功课),夫妻二人生活费1500元/月,
计算如下
6500-3000-800-1500=1200元
1200够不够租房
敢不敢生病,干不敢社交,干不敢学习
我不知道公租房主8年不给租说的是真是假,只是借此机会为我们这些底层的打工仔求一个安稳的住所
感谢书记的查阅,让您费心受累了!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已转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办理并向河南省问政新平台“我想@领导”回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除本市市区户籍和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家庭应保尽保外,承租人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8年。此外,对合同到期愿意续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到期收入超过标准,但房产、养老保险缴纳符合新政策,且要求续租的保障对象,租金暂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上浮40%执行,续租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在河南问政新平台——“我想@领导”向领导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