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公安车驾管业务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车管业务调整)

地方特产2022-09-16 12:56:18佚名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新的部署要求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4号)、(第5号)、(第6号)的有关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安车驾管业务办理,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和预约办http://wjw.szgaj.cn/szgawx/micro/weixin/index_new,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力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六年免检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驾管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APP、“苏州公安微警务”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zv.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已实行“快捷代办”的汽车销售企业复工后,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实现远程“不见面”办理,牌证邮寄送达。

  (一)“交管12123”APP可办理车驾管业务种类

  机动车业务:1、新车选号;2、在用车选号;3、新能源车换牌选号;4、备案非本人机动车;5、新能源车换牌预约;6、补换领机动车号牌;7、补换领行驶证;8、补领检验标志;9、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10、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11、机动车转籍申请。

  驾驶证业务:1、取消考试预约;2、期满换领驾驶证;3、超龄换领驾驶证;4、遗失补领驾驶证;5、损毁换领驾驶证;6、延期换领驾驶证;7、延期提交身份证明;8、延期驾驶证审验;9、提交驾驶证证件照片;10、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二)“苏州公安微警务”可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种类

  机动车业务:1、变更联系方式;2、补换行驶证;3、补领检验合格标志;4、六年免检;5、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6、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驾驶证业务:1、变更联系方式;2、期满换证;3、超龄换证;4、损毁换证;5、遗失补证;6、延期换证;7、延期提交身体证明;8、自愿降级换证;9、驾驶证身份信息变更;10、身体条件变化换证。

  (三)群众可通过各地“24小时自助区”、社区、企业内部设置的自助设备自助办理六年免检、驾驶证补换证、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

  (一)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延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延长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二)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暂停驾驶人初学、增驾、及满分考试等全部考试工作。对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的,将统一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再次预约不重复缴纳考试费用,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考试、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州交警公众号等方式告知市民群众,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三、应急车驾管业务预约办理如有特殊应急需求需要至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向苏州市及各市、区车管所、服务中心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至现场办理时实行“一对一”服务,最大限度避免人群接触。

  因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车驾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123、96122咨询。

本文标签: ,驾驶证  ,车驾  ,业务  ,机动车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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