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州高新区稳岗惠企十条政策内容 苏州园区稳岗补贴 2020

地方特产2022-09-16 02:37:46未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21〕271号)文件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防疫情、促发展”两不误,实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高新区稳岗惠企十条”)。

  一、鼓励外地职工留区 “年在高新”更暖心

  (一)推出留区暖心系列活动

面向外地留区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发放温暖包15000份,向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1000份,在“苏工惠”平台上开设高新区专场投放节日礼包5000份适时免费开放苏州市第三工人文化宫部分场馆;开展外地留苏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补助;面向外地留区职工,在企业职工集宿区以及区、镇(街道)、社区三级文体场馆等有序开展系列文化体验活动;元旦到元宵期间举办“年在高新”文化体育旅游三大类线上线下系列活动500场次,发放文体旅消费红包10000个、文体旅温暖过冬福袋2500份;春节期间公共文体场馆有序开放,国有景区给予外地留苏职工门票五折优惠;外地留区职工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影院、戏院等文化场所推出面向外地留区职工的优惠活动,鼓励电信运营商为留苏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外地留区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结合元旦、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让外地留区职工感受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于在区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

  (三)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要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二、支持企业稳定生产 “就在高新”更舒心

  (四)支持重点企业持续经营

  指导企业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苏过春节。

  对2022年3月企业参保人数不低于2021年12月,且2022年一季度实现工业产值超过2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按其2022年一季度产值较2021年一季度产值增长部分给予2‰至5.5‰的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2022年3月企业参保人数在70人(含)以上且2022年1-2月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其2022年1-2月营业收入规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激励企业加大引人力度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

  对2022年1-2月吸纳首次来区就业外来劳动力,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给予企业500元/人的来区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重点企业按规定使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并缴纳单工伤保险,2022年1-3月在高新区实习满1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150元/人的实习生综合补贴

为春节期间来高新区求职面试的外地大学生提供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并组织城市体验活动。

  (六)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保障

  充分利用“就在苏州、乐享高新”等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聚合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有组织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50人(含)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送工补助,并按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补助。

  (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实施施工单位诚信激励,给予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方面表现突出的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通报表扬,并在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时加0.2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春节期间,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安排非苏州大市户籍的管理人员与建筑工人留守的,外地留区职工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施工企业专项补贴;如安排外地职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人员专项补贴;2月1日至2月15日施工单位在岗工作人员数量超过100人的重点项目,再给予企业10万元专项奖励

  (八)精准高效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在区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依托“12345”服务热线、“寒山闻钟”论坛平台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三、保障生产生活有序 “业在高新”更安心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企业做好离苏、返苏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则

  (十一)本文件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高新区企业职工。“外地留区职工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

  (十二)本文件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十三)本文件所称“重点企业”是指2021年产值超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十四)本文件所称“工业产值”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十五)本文件所称“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是指经区住建部门认定的重点项目施工企业。

  (十六)本文件由区经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由各板块和责任单位负责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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