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一、高技能人才引进
企业引进东吴高技能领军人才
●企业补贴:
对引进东吴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单位,以申报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3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单位引才补贴,总额最高25万元。
●人才补贴:
对弓|进的东吴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
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
企业补贴:技师10000元/人;高级技师15000元/人
(每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10万元)
人才补贴:
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4500元/人
校企合作引进高技能人才
面向优秀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东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对培育基地当年度向我区企业输送50名以上顶岗实习人员且连续工作满六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补贴,每家基地年度补贴最高20万元。
区内企业与培育基地签订“冠名班”校企合作协议,原则上每班学员不少于30人。经区人社部门事先备案的企业“冠名班”学员在我区企业顶岗实习满六个月且留岗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补贴,每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10万。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载体建设
获评“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育才补贴。组织员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初级工1000元/人
中级工1500元/人
高级工2000元/人
技师3500元/人
高级技师4500/人
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在对应等级基础上提高30%
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技师10000元/人
高级技师 15000元/人
(每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10万元)
高技能人才团队
经申请批准可认定为“东吴高技能人才团队”,并在3年管理周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资助经费。
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
经申请批准可认定为“东吴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获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上级奖励经费给予1:1等额奖励。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奖励
经申请批准可认定为“东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认定满1年的公共实训基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 (考核优秀比例≤10%。)
获评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上级奖励经费给予1:1等额奖励。
三、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竞赛
经区人社部门事先备案的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按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单位最高10万元补贴。
对由区人社部门门选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_上级奖励经费给予1:1等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