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心血站偿还标准
(一)无偿献血累计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者,临床用血时本人终身无限量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累计达200毫升—800毫升(不含800毫升)者,临床用血时本人3年内(按最后一次无偿献血时间计算)无限量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3年后按献血量的2倍免交上述费用。
(三)无偿献血不足200毫升或参加献血后经血液检验不合格者,临床用血时本人可按献血量等量免交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有直系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5年内可按献血量的2倍免交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终身按献血总量等量免交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