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发【2021】 21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 10月31日
地点:在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城各社区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请相互转告。
二、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50岁计算。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在其对应法定退休年龄届满后不再享受补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