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廉租房)

地方特产2022-09-15 17:31:1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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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廉租房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

  2.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中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优先分配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

  (2)符合优先分配对象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符合适当优先分配对象的孤寡老人、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以优先情形的(具体包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的)在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书》;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6.申请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本文标签: ,户口簿  ,对象  ,家庭  ,民政部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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