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租房申请成功后可以不住吗(青岛公租房申请多久可以入住)

地方特产2022-09-14 21:31:48未知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标签: ,住房  ,承租人  ,主管部门  ,县级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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