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4)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一式一份)∶
(1)《岗位补贴申请表》(表8) ;
(2)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3)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证照核验);
(4)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另需由人社部门内部核验及部门协查社保缴费信息);
申请程序: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上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