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如何认定择业期?
1、2021年前(含)来并工作的,按照毕业三年内参加工作认定。
2018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19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6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20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021年来并工作的,应为2018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
2、2022年(含)之后来并工作的,以毕业二年认定。
例:2022年12月31日前来并工作的,应为2020年(含)之后毕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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