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新生儿入户流程 汕头新生儿入户

地方特产2022-09-13 14:37:23未知

  一、办理对象

  个人。

  二、办理条件

  父母或监护人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三、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2、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1、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2、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地方户口的,在登记出生时,可予以单独立户。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五、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六、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办理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本文标签: ,父母  ,婴儿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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