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

地方特产2022-09-13 09:49:46佚名

  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

  拓展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认证的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将按国家、省和揭阳市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服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应由其亲属或主管单位及时上报市社保局,停发企业养老待遇发放。对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标签: ,企业职工  ,有关规定  ,养老保险  ,普宁市  ,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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