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以及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2 13:53:53未知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由原来每户每月50元调整为150元。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兴宁市城市户口并居住兴城的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兴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并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四)自有私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

  (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被抚养关系。

  ➤➤点此查看兴宁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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