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统筹地区以外)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报销吗?待遇如何?
(一)参保人因无人照顾等特殊原因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须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其生育医疗费用按统筹地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额度支付,低于结算额度的,按实际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二)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手术后1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并按照统筹地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额度支付,低于结算额度的,按实际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三)参保人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生育或手术后1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并按统筹地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额度的50%支付,低于结算额度50%的,按实际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