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
对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我市已开通未备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其报销比例按照我市文件规定的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报销比例执行。主要阅读下面链接医保待遇一览表的“住院待遇”部分。
注意:
(一)由于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办理备案手续而存在差异,请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先备案后就医。
(二)外伤(含交通事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未参保的新生儿这几类情况暂不列入直接结算范围。
(三)目前只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异地门诊不纳入直接结算。
(四)跨省异地就医和结算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出院结算时只需付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的请向参保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尽快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