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种第二剂新冠病毒疫苗的温馨提示
市民朋友们:
6月10日-30日,我市重点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我市新冠疫苗供应可保障已接种第一剂疫苗的市民接种第二剂疫苗的需求。请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的市民在接种后第21天至56天的时间段内接种第二剂疫苗。为避免您在接种现场长时间等待,防止接种点人群扎堆、聚集情况发生,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市民朋友在收到接种单位第二剂疫苗接种通知(可能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后,再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第二剂疫苗;市民第一剂疫苗的接种原是由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登记预约的,可到原登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登记预约接种第二剂疫苗。
市民接种完新冠病毒疫苗之后,仍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的“防疫四件套”,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