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布署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商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2020年度“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最美家政人认定工作。各区县人社局、商务主管部门,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动员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从业者参与活动。
(二)推荐初选(11月20日前)
参评家政企业直接向各区县人社局申报,参评个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后,向各区县人社局申报。各区县人社局按照认定条件和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初选,并在11月20日之前将初选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各部门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先进性负责。各区县人社局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相关申报材料迳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复审认定(12月18日前完成)
1、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市商务局将于12月5日前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最美家政人进行综合复审,拟定汕头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最美家政人候选名单。
2、公示。将拟定的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市商务局根据综合复审和公示情况,审定汕头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最美家政人名单,并于12月18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4、授牌奖励。获奖家政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商务局颁发“汕头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牌匾,并给予每个家政服务龙头企业5万元的奖补经费;获奖家政从业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商务局颁发“汕头市最美家政人”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