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平区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09-10 02:53:09未知

  金平区关于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金平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金平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金平区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设立举报电话0754-88993319。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1750573462@qq.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金平区住建局615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保密规定

  金平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金平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

本文标签: ,举报人  ,汕头市  ,现金  ,燃气  ,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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