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四证一码具体是指:
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和“冷库通”随附追溯码。
温馨提示:
从2021年10月26日起,汕头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一单四证一码”;凡未取得“一单四证一码”的,不得在汕头市储存、销售、加工。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一单四证一码”的进口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