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1、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被保险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
2、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
3、被保险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4、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江门市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2022年江门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缴费费率保持不变。
上一篇:
江门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江门市生育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