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江门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09 22:13:41佚名

  办理程序:

  (1)暂住在常住人口家中的,由本人或户主申报办理;

  (2)暂住在出租屋的,由本人或房屋出租人申报办理;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学校、工作地点的,由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登记造册申报办理。

  所需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申报人相片

本文标签: ,出租人  ,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明  ,房屋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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