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09 12:03:46佚名

  一、申请条件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在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统称“博士后建站单位”)新招收博士后。

  二、提交材料

  1.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申请表;

  2.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书;

  3.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三、受理机构(部门)

  四、补贴标准

  博士后建站单位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六、管理要求

  1.本补贴自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引进博士后的时间以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发证时间为准。

  2.本补贴由受理机构(部门)按照经办、审核、审批(受理机构或部门负责人)三级审核程序审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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