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仍符合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正常参保”)的,无需再办理2023年度参保登记手续,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将默认自动延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第二种: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广州市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暂停参保”或“未查询到对应年度参保信息”),则需按以下渠道办理:
序号 | 人员类别 | 参保缴费渠道 |
1 | 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 | 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2 |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含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 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线上办理(“穗好办”App)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按要求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续保人员也需同步确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申报情况。 |
5 | 纳入广州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 | 由本人或代理人向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个人无需缴费,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