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属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农村的,必须是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或成年未婚无劳动能力(提交个人声明书及《残疾证》)]子女投靠父母。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