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登记省内通办什么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02 12:53:44佚名

  江苏省离婚省内通办条件:

  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的,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南京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南京婚姻登记处周一到周六正常上班(除法定节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各区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法定假日放假的第一天上午。

本文标签: ,常住  ,户口所在地  ,登记处  ,居住地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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