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
金山区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不超过5年。
拓展阅读——适用对象
经《金山区关于人才积分认定管理的实施办法》认定的、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分配宿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及相应租房补贴(自行租房的,租赁地需在本区)。
人才安居政策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和失信名单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书面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电子及书面材料的真实性,严禁隐瞒和弄虚作假。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或在审核时把关不严、后续管理中未尽责任的申请单位,一经查实,列入失信名单且向单位追缴申请人已获补贴,并视情节要求整改等。申请人因违规违法行为被终止安居政策的,将不得再次申请本区各类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