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保障性住房新体系
1、公租房
对象: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
2、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象:在西安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新青年,不设收入门槛,帮助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3、共有产权房
对象: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西安市居民和各类人才
温馨提示:
1、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共有产权房可进行售卖
2、西安已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二、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注:西安公租房申请先去社区登记,符合资格,有房源社区会通知申请,不知道社区在哪请咨询物业。
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三、西安保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申请人房屋情况查询结果及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承诺。
3、申请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