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参加提取还贷人员有哪些 上海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地方特产2022-08-15 11:00:40佚名

  参加提取还贷人员范围: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直系血亲。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除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外,借款人还可以申请提取借款人的兄弟姐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3)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提取还贷的,借款人必须参与提取还贷且为第一顺序的冲还义务人;

  提取还贷方式:

  (1)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息的方法;

  (2)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参加提取还贷人员按约定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按约定批次为4月或9月进行)。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本文标签: ,借款人  ,还贷  ,住房公积金  ,血亲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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