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请截止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详细路径:粤省事→社保→失业(需登录)→失业补助金申领;
(2)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hrss.gd.gov.cn/gdsbfw/;
详细路径:点击网上服务→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需登录)→失业补助金申领;
(3)广东人社APP
详细路径: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
(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http://si.12333.gov.cn;
详细路径: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需登录);
(5)支付宝APP
详细路径: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
窗口办理
失业人员可到就近园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