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
申请入口:广东政务网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注意事项:
1.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