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落户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8-09 17:39:57未知

  获得武汉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武汉指南

  一、申请条件

  近3年获得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或获得武汉市级以上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等特殊贡献者,且在武汉市就业创业、居住的,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见义勇为证书等相关认定文件及获奖证书(必须)

  5.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须)

  6.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办

本文标签: ,武汉市  ,市级  ,房屋  ,贡献者  ,见义勇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