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户口如何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

地方特产2022-08-09 15:26:24未知

  武汉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政策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注:

  (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

  (2)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3)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移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必须)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1年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须)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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