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申请材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申请人劳动合同
6.申请人学历、技术资格等证明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9.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复印件
10.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1.其他证明材料
1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网上填表申请或公司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2、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态初审;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
点击下载:公租房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