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租方式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需租赁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出申请,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许续租。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拓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聘请社会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市场租金,以此为依据按8折计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根据市场租金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区公租房运营公司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